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
1.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;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,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、指示;研究安排教工党支部工作,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
2.组织制定和检查教工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,定期向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总支报告工作。
3.切实抓好教工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。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教工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4.与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,交流情况,互相配合,支持他们的工作,协调系内的党、政、工、团的关系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。
5.抓好支部委员会和教工党员的学习。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严格组织生活。认真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,按时召开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搞好党风建设,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,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6.认真贯彻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做好教工党员发展工作。加强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重视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。
7.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组织(纪检)委员工作职责
1.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,做好支部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。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。按党章规定,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。
2.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,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、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,收集、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,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。
3.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,并负责做好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,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,根据本支部的情况,按照发展党员的方针和原则,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,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。
4.做好党员管理工作。根据本支部实际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;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;接转党员组织关系;收缴党费,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和返还党费使用情况;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。
5.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宣传(统战)委员工作职责
1.掌握党员和教工的思想状况,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,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,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。
2.结合本院工作实际,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。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学习党的基本路线、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作风,学习时事政策等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业余党校学习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3.按照院党总支要求,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和本部门的中心工作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,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,指导本院党员和教工学习科学技术、文化知识,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,活跃本系的文体生活。
4.负责本院宣传阵地建设,充分利用校园网、板报、宣传栏等宣传工具,做好宣传工作。
5.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